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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甲亢的妇女能不能生育

2016-07-04 11:05:51 307浏览

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,患者常有多食、消瘦、怕热、多汗、手震颤、眼球突出、甲状腺肿大、心搏加快等表现。由于此病常影响妇女排卵,所以怀孕机会较少。现在治疗本病效果较好,受孕率提高,所以轻型甲亢妇女怀孕者也不少见。重症病人由于神经、肌肉的兴奋性增强,容易引起子宫收缩而导致流产、早产。多种代谢异常使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、死胎的发生率增加。能量消耗增加使可利用能量减少,易致分娩时宫缩乏力。甲亢妇女的胎儿可发生先天性甲亢,在出生3~4周后,才逐渐消退。有这种情况时胎儿、新生儿死亡率较高。

甲亢对妊娠的另一种影响是由于所服用的治疗甲亢的药物,可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,引起胎儿甲状腺功能减低,甚至导致胎儿畸形。

因此,甲亢妇女应避孕,积极治疗甲亢,待病情稳定后1—3年再怀孕较好。如已妊娠,禁用放射性核素试验,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甲亢药物控制病情,积极预防甲亢引起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。如果妊娠初期曾接受放射性核素试验,服用大量的抗甲状腺药物或伴有甲亢性心脏病及重症高血压者,应终止妊娠。